网站简介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一)承担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全省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体制改革。(三)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五)负责提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省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收费公路管理。(七)负责全省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国家铁路项目前期、建设和运输等相关事宜。(八)拟订全省民航行业发展有关规划,负责全省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九)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内高速公路及国、省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指导行业交通公安工作。(十)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十一)制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教育。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十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指导利用外资。管理公路、水路涉及国际组织的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