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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辖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及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共7个县(市、区),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占甘肃省面积的42%,总人口110万人,是敦煌艺术的故乡、现代航天的摇篮、新中国石油工业和核工业的发祥地。酒泉教育,源远流长,置学教徒早于西汉。从历代官学、私学、明清学堂到酒泉解放,众多志士仁人为兴教办学,发展教育奔走呼号。建国之后,酒泉的教育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建立了正规教育体制,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共进,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日渐提高,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近年来,酒泉市把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奠基工程,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加大教育投入,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教育研究,全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各项教育改革有序推进,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发展实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94所,其中幼儿园264所,小学158所,初中23所,九年制学校21所,特教学校2所,完全中学4 所,高级中学10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 职业技术学院 1 所。在校学生183644人,其中在幼儿园 28355人,小学71320 人,初中39822人,特教学校128人,普通高中24469人,中等职业学校11753人,职业技术学院(大专)7797人。教职工13187人,其中专任教师11880人,专任教师中幼儿园 1365人,小学4862人,初中3102人,特教学校27 人,普通高中 1633人,中等职业学校543 人,职业技术学院(大专)348 人。学前教育实现全面覆盖。大力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春蕾行动”,政府投资新建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方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园毛入园率达到96.7%,基本实现了学前教育城乡全覆盖。义务教育突出均衡发展。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事业的重点,通过优化学校布局、建设标准化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教学改革、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义务教育更加均衡。全市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82 %,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9.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建成市级标准化学校,敦煌市、阿克塞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不断优化教学理念、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学生培养与成长空间有效拓宽。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改革完善高中招生制度,将省级示范性高中50%的名额分配到所属区域内各初级中学,促进生源均衡分布,各类高中学校办学竞争力不断提升,优质高中资源不断拓展。职业教育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现有10所高中职院校,其中国家骨干高职院校1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开设53个专业,建有各类实验实习场地64个,办学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高职生稳定就业率达90%以上,中职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8.5%以上,服务经济发展的成效日益凸显。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全员培训,培养名师队伍,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为重点,着力加强师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79%、100%、100%和99.15%;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2.1%,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8.8%,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7.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9%,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9.6%,中职学校“双师型”占专任教师的46%。办学条件得到改善。2006年以来,全市共投入教育基建资金21.55亿元,大力实施校舍安全、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幼儿园建设、食堂建设、信息技术示范校创建等重大民生工程,完成建筑面积158.19万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72.26万平方米;全力推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撤并中小学校331所;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98%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89.2%的中小学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全市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教育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有力助推了城乡学校均衡发展。教育惠民工程全面落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高中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酒泉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交通补助等教育惠民资助政策。肃北县、阿克塞县还进一步扩大教育惠民政策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十五年免费。全市“免、助、补、奖、贷”教育惠民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全市各类教育资助全覆盖。2014年,全市共安排各级各类财政性专项资助资金2.1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92万人次。2001年,酒泉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2012年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今后一个时期,酒泉教育工作将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努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