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简介
忻州市教育局工作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市有关教育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根据设置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和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的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地方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的相关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审核职业高中、职业初中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使用和职业指导工作。(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九)统筹管理全市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拟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十)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十二)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负责民办教育的设置、审批、管理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十三)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站评论 忻州市教育局网站评论